近日,记者从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了解到,2月10日至17日,也就是今年春节长假期间(正月初一到初八),丽水市巡游出租车除计价器外每车次另加收10元,该标准自2021年12月3日起执行。
杭州、金华、宁波等省内城市的巡游出租车在春节期间同样加收10元服务费。网约车平台如何加收春节服务费则要等待相关平台的具体通知,费用一般是3—10元不等。春节前夕,丽水市巡游出租车将会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临时价目标识。
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市民和游客,如遇出租车乱涨价和乱收费行为,可采取记录上下车时间地点、手机拍摄计价器和车牌号及营运证、对话录音等形式取证留存,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:12315、1232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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